
尊敬的客户
鉴于近期中美贸易协定调整,互惠税率由原来的125%降至10%,我司重新审视了之前的附加费规则和实际关税调整情况。据此,我司将实施以下退税调整:
有效时间:
- 自东部时间 5 月 14 日零时(午夜)起生效。
- 自北京时间 5 月 15 日 12:00 起生效。
退款标准:
- 海运(所有渠道):退还关税:4.5 元/公斤
- 空运(所有渠道):退还关税:3.5 元/公斤
退款方式:
根据客户的偏好,退款可作为运费扣除或现金退款。
特别提醒
5 月 13 日之后提交的申请不包括在此退款政策中(因为已根据调整后的费率进行了计算)。
感谢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理解!
致以最崇高的敬意
快捷国际物流(深圳)有限公司